簡簡單單喜歡一個人的勇氣,不為什麼也沒有前提。

這樣的勇氣,等到了30歲,
恐怕就因為許多現實的因素要消耗殆盡了吧,
那時候會發現,找一個人陪伴不是一種人生的享受,
而是一種人生的責任。

後記1.本文摘錄自敝人一年前的今天寫的某篇文章。
後記2.都是因為無名上的「歷史上的今天」新功能。
後記3.有感來自前陣子忘了聽誰說以後交往要以結婚為前提(但不是對我說*極力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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