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的某一天,
我發現我有個重要的東西被丟掉了。

很難想像我也會有抓狂的時候,
我在嫌疑犯面前(幾乎也就是犯人了),
狠狠的用我的陶瓷杯敲桌子大吼:「這樣對嗎?」

後來我大概一個禮拜沒跟那個人講話。

當時在老媽的要求下,明明是受害人的我,
還要忍受犯人摔鍋子摔椅子自以為一副了不起的樣子,
低聲下氣的道歉,事後老媽雖然讚許了我的態度,
但是,我還是第一次道了歉還那麼的後悔。

能屈能伸,我是受過教育的文明人,
我知道什麼時候該低頭,讓他知道我聽我媽的話,不是你的。

雖然許多事情沒有對錯,
雖然長輩也從來不道歉(拉不下臉的、怕沒面子的、死不認錯的所在多有),
反正我也道歉了,我的目的就達到了,
我的目的很簡單,只有一個—

「你下一次最好離我的東西遠一點。」

呼,上一次因為東西被丟掉狠狠發脾氣已經是高三的事了,
沒想到時隔五年,不長進的人還是不長進,
雖然是長輩,還是要堅守立場(給點教訓?*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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