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可怕,2016年已經倒數第五天了。

 

今天晚上台灣"終於"有冷氣團(還不是寒流喔),

氣溫來到14、15度,終於有一點冷冷的感覺了,

今年跟往年的冬天很不像,很暖,

連聖誕節都還可以穿短袖(不過我短袖收起來惹)。

 

奶奶今天骨折了,因為跌倒用手撐著,結果手腕骨折。

 

總覺得家人這個詞很微妙,

字面上的意思是住在同一個房子裡的人,

這個房子叫做家。

 

其實我的身邊很多親友,他們並不住在家哩,

又或者家裡少了爸爸(或)媽媽,

相較之下,我的家裡有爸爸和媽媽,

我卻沒有真正比他們幸福多少。

(萌萌論點暫且不婊XD)

 

昨天晚上我舖著床,

我媽突然說我換下的那床薄被去年是我爸在蓋的,

事實上他是在抱怨奶奶把被子換來換去,

A蓋完給B蓋,不分清楚;

我淡淡的回答了他

「沒辦法啊,畢竟這又不是自己的房子,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啊。」

 

但我其實想說的是,蓋爸爸的又怎樣呢,

蓋了其他人的又怎樣呢?

直到現在,換被子洗被單也還是奶奶(或外勞)在做,

每一年的春夏秋冬,棉被熱了換薄,冷了換厚,

我都是找奶奶,從來沒有想過找媽媽。

 

我是這樣想的,如果人家幫忙你做的事,你不滿意,就自己動手做,

就像因為我懶得洗衣服,

所以我從來不抱怨媽媽衣服沒洗乾淨或者換一件衣服要幾個禮拜才洗好一樣,

不管這些幫我的人做的好不好,只要不是要做的人,就沒有資格抱怨,

相反的,我很感謝媽媽這唯一可以說是照顧我的地方,

我很知足,也很感恩,關於我不用煩惱的這一切,

所以請大人不要樹立不好的榜樣,

不然小孩子要很努力,才能不跟你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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