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這個字眼,在你沒有遇到之前,永遠都無法真正體會。
上個月去歐洲旅行了十天,在充斥著白人的社會中,
黃種人或許不若黑人醒目,但在白人的眼中我們的確「非我族類」,
有時候的確會接收到一些不是太友善的眼光,
當然也是有許多外國人是非常親切和熱情的。
泰國是一個佛教國家,包容一切不同的事物,
他們也十分隨性(不是隨和XD),
他們會欺負觀光客(一個敲竹槓的概念),
可是不會歧視觀光客,如果你會說一兩句泰語,他們通常會更熱情。
來這裡認識的泰國朋友大部分都非常好相處,
或許是因為熱帶國家的關係,
他們不用穿厚厚的衣服包住自己,
會給你陽光的微笑和熱情的擁抱,
你防他們,可是他們不會防你。
維基百科裡對歧視的定義:
「歧視,是針對特定族群的成員,僅僅由於其身份或歸類,而非個人品質,給予不同的對待。」
我以前會對和大多數人不一樣的人們有不同想法,
但我不會有言語或者行為上的實際行動,頂多是心理感受而已,
後來我想,也許我是會以不同眼光看別人卻又不被別人知道的那一種,
曾經深自反省過這樣並不好,但就是不由自主會這麼做。
然而自從來泰國工作又有機會去了兩趟歐洲之後,
當遇到了真正的歧視,只因為你跟他們「不一樣」,
而且還是你沒辦法改變的不一樣的時候,
我突然明白了過去的那些「不由自主」的眼神是多麼不應該。
有一些不好的習慣,是要在遇上了一些事情之後,
才會真正的改變。
如果真的要歧視,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以被歧視的點,
可是這樣,又有什麼意義。
套一句 Jolin 的歌,不一樣又怎樣。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