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這個字眼,在你沒有遇到之前,永遠都無法真正體會。

 

上個月去歐洲旅行了十天,在充斥著白人的社會中,

黃種人或許不若黑人醒目,但在白人的眼中我們的確「非我族類」,

有時候的確會接收到一些不是太友善的眼光,

當然也是有許多外國人是非常親切和熱情的。

 

泰國是一個佛教國家,包容一切不同的事物,

他們也十分隨性(不是隨和XD),

他們會欺負觀光客(一個敲竹槓的概念),

可是不會歧視觀光客,如果你會說一兩句泰語,他們通常會更熱情。

 

來這裡認識的泰國朋友大部分都非常好相處,

或許是因為熱帶國家的關係,

他們不用穿厚厚的衣服包住自己,

會給你陽光的微笑和熱情的擁抱,

你防他們,可是他們不會防你。

 

維基百科裡對歧視的定義:

「歧視,是針對特定族群的成員,僅僅由於其身份或歸類,而非個人品質,給予不同的對待。」

 

我以前會對和大多數人不一樣的人們有不同想法,

但我不會有言語或者行為上的實際行動,頂多是心理感受而已,

後來我想,也許我是會以不同眼光看別人卻又不被別人知道的那一種,

曾經深自反省過這樣並不好,但就是不由自主會這麼做。

然而自從來泰國工作又有機會去了兩趟歐洲之後,

當遇到了真正的歧視,只因為你跟他們「不一樣」,

而且還是你沒辦法改變的不一樣的時候,

我突然明白了過去的那些「不由自主」的眼神是多麼不應該。

 

有一些不好的習慣,是要在遇上了一些事情之後,

才會真正的改變。

 

如果真的要歧視,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以被歧視的點,

可是這樣,又有什麼意義。

 

套一句 Jolin 的歌,不一樣又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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