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回家吃飯的時候,媽媽忽然說要把自己投資的錢拿出來給我繳房貸。

 

我忽然想起媽媽兩三年前曾提到三阿姨把退休金給他兒子當買房頭期款,

然後還跟兒子說下半輩子就靠他了的事情,

當時媽媽還覺得三阿姨的這個做法也挺不錯的;

然後當年提到這件事情之後媽媽也提過一次上面的提議(那時候還沒買房子),

我當時的想法是反正不拿這個錢,以後還不是我要養(想到沒用的弟弟妹妹),

所以乾脆拿好了,但我和媽媽說每個月給他4,000元,

結果開始轉錢沒多久第二個月,他就跟我說OOXX的理由,可不可以每個月再多給1,000元,

我當下覺得事態不妙,敢情我現在是變成提款機了?

會不會再過兩個月,要再多轉1,000元?

 

所以後來我就和他溝通把錢又轉回去給他買基金了。

 

之前有人說過,我們父母這個年代是很辛苦的一代,

因為他們是奉養父母的最後一代,也是下一代不再奉養的第一代,

聽起來有股淡淡的哀傷,記得當時我聽到這個說法時,

總覺得哪有這麼輕鬆說不管就不管;

 

但換個角度思考,我們這一代又何嘗輕鬆,

我們或許是再也養不起父母的一代,也可能是沒小孩的第一代(那也沒有下一代了XD),

如果這個時候父母還是把希望放在自己身上,

對於拚了命才買下一個房子的我們,其實壓力是非常大的。

 

我聽了笑了笑說,還銀行跟還你錢,不是都一樣嗎?

媽媽說給你了就沒有要你還的意思啊~

 

我忽然想起大姑姑在知道我買房之後直接就說要包個十萬的紅包給我這件事,

現在想起來,真是有點不勝唏噓啊(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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